资讯中心

   时间: 2024-03-11 07:21:41 |   作者: tg淘金网最新版本

  hbzhan内容导读:电池,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每年的废旧电池实际回收率还不到2%。然而,电池修复作为当代科技力量可以使废旧电池起死回生,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也得到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但是中国开发电池修复的时间并不长,约两三年左右。由此可见,电池修复市场潜力巨大。

  hbzhan内容导读:电池,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统计显示,我国每年的废旧电池实际回收率还不到2%。然而,电池修复作为当代科技力量可以使废旧电池起死回生,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也得到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但是中国开发电池修复的时间并不长,约两三年左右。由此可见,电池修复市场潜力巨大。

  统计显示,全世界每年生产的各类电池约250亿只,且年产量以20%的速度增长。我国是世界上大的电池生产国、消费国,产量约占世界生产电池总量的1/2。然而,面对如此巨大的消费量,令人惊讶的是我国每年的废旧电池实际回收率还不到2%。

  此前,有媒体刊登了一篇名为“废电池不敢扔?环保局:无需集中回收”的文章,文中引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规定的“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旧一次性电池”,引起一片哗然。

  一方面,是“一粒纽扣电池可污染人一生的饮水量”的说法广为流传,另一方面是部门声称的“不鼓励集中收集”,废旧电池到底要不要集中回收?哪些废旧电池有再使用价值,回收后又该如何科学处理?如果不回收,成千上万的废旧电池又该归向何处?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同学们,在德国罗莎卢森堡基金会的资助下,从去年6月份起,用半年时间对广州城区的废旧电池回收情况做了一次深入的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93%以上的市民清楚地意识到废旧电池的危害性,更有近一半的市民认为废旧电池对环境的污染很严重。但当问到如何处置废旧电池时,近一半的市民选择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15%的市民会将废旧电池长时间搁置在家、甚至有11.51%的市民会随手扔掉,有23.47%的市民会将废旧电池放入专门的回收箱;只有2.92%的市民会把废旧电池出售给专业废旧电池回收公司。

  这一结果,正是当下中国废旧电池回收所面临的窘境的缩影:当绝大部分的人都认识到其危害性,但大部分人对于如何科学处理却又一片茫然时,被称为“城市矿产资源”的废旧电池的回收再利用,该走向何方?

  据以上的调查的最终结果显示,公众对废电池的污染认识已经很统一,分类处置成为一种自愿行为。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提升,随着各种环保知识的普及,公众对垃圾的分类处理正成为一种自觉,这为全社会共同创造美好家园提供了良好基础。

  企业对废电池的集中处理兴趣不大,参与度很低。充电电池慢慢的变多地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而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往往与废一次性电池一样当生活垃圾处理,无人回收,存在污染隐患。而对于不必集中回收的低汞或无汞废一次性电池,感兴趣的企业就更少了。

  一种原因是公众的“热”,一方面是企业的“冷”,分类集中的废电池处于“无家可归”的境地,企业从经济利益考虑又不作为,废电池回收面临困境。

  一节1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

  废铅酸电池对环境污染危害大,在公约《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附件“巴塞尔公约所辖废物名录A”中A1160处注明:“废铅酸蓄电池,完整或破碎的”。

  2003年10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该技术政策作为指导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在该文件第8章《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中,对于报废的铅酸蓄电池该怎么样处理并防止污染有了明确的阐述,在第6.14条提到:“鼓励开展废电池资源再生的科学技术探讨研究,开发经济、的废电池资源再生工艺,提高废电池的资源再生率”。

  可见,“铅酸蓄电池修复技术”符合国家新政策,拥有非常良好的产业前景,也必将得到有力的政策支持。

  电池修复技术能使废旧电池起死回生,看作当代科技力量对电池品质的提升和潜力的深入挖掘。废旧电池的回收和再利用也得到了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而中国开发电池修复的时间并不长,约两三年左右。电池修复机不愧为是当今社会的方兴未艾产业。由此可见,电池修复市场潜力巨大。

  凡本站注明“来源:环保在线”的全部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环保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没有经过本网站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环保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站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环保在线)的作品,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犯权利的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别的媒体、平台或个人从本站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环保在线”,本站将依照法律来追究责任。

  鉴于本站稿件来源广泛、数量较多,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站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方式;邮箱:

  全国政协委员武强:建议构飞灰、炉渣、建筑固废、普通工业固废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

  《包头全国林业碳汇试点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正式印发

  15亿元!广西柳城县保大河、杨柳河流域水环境治理及产业综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超100亿!武汉阳逻开发区五一湖、干汊湖流域EOD项目投资人 EPC总承包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