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宜兴构筑电瓶车蓄电池全链条安全监管网

   时间: 2024-03-02 16:06:37 |   作者: tg淘金网最新版本

  市的一些电瓶车销售门店,以往叠堆的蓄电池被一只只铺开整齐放置在货架上,还设置了专门的废旧蓄电池存放区域,现场张贴了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今年以来,店里按照市场监管等部门明确的《电瓶车蓄电池存放规范》要求,对蓄电池进行了规范放置,这样销售出去的蓄电池质量安全和门店安全更有了保障。”位于宜城街道太滆东路的“小刀”电瓶车销售门店负责人说。这也是宜兴市开展电瓶车蓄电池全链条安全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带来的变化之一。

  国内一些地方因电瓶车蓄电池爆燃引发的亡人事故,一次次敲响了电瓶车蓄电池质量安全和正确充电存放的警钟。

  对此,宜兴市积极应对社会关切,今年以来,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宜兴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应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从电瓶车蓄电池有关产品生产、销售门店、外卖站点的电瓶车蓄电池换充电,到电瓶车蓄电池选购和充电存放安全常识宣传普及等环节,进行逐一梳理,摸清底数,排查隐患,制定对策,编织电瓶车蓄电池全链条安全监管网。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深入调研,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宜兴市有关部门和消防领域专家制定了《电瓶车蓄电池存放规范》,从存放环境、存放配置、存放间距、应急管理、日常管理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电瓶车蓄电池存放有关要求。这项管理规范,在宜城街道太滆东路几家电瓶车销售门店试点验收后,在全市范围进行了推广。截至目前,宜兴市已有200多家经营单位规范了蓄电池存放。

  为切实防范风险隐患,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监管举措,加强电瓶车蓄电池质量监督抽查,增加监督抽查批次,加强产品质量管控,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同时,加强流通环节电瓶车蓄电池质量安全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三无”产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将“二次电池”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共计抽检电瓶车蓄电池23批次,其中,1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5.7%;检查各类经营单位449家次,察觉缺陷99个,完成整改95个,警示约谈16家次,立案查处电瓶车及蓄电池相关案件7起,从而进一步净化了电瓶车蓄电池市场。

  与此同时,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各板块和宜兴市有关部门,召开电瓶车蓄电池安全教育警示会,传达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督促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签订产品质量规范经营承诺书,向消费者发放《电瓶车蓄电池安全使用注意事项》,指导经营单位按照规范设置电瓶车蓄电池存放点,落实安全监管措施,规范蓄电池经营和贮存行为。

  ●宜兴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电瓶车电池回收利用与监管制度,就怎么样才能做好废电池的安全贮存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对我市具备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资质的市信立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情况做了检查,进一步规范收集贮存工作,为我市废旧铅酸蓄电池的收集处置提供安全保障。

  ●宜兴市应急管理局定期对蓄电池相关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定期开展消防逃生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宜兴市消防救援大队通过多种形式,对电瓶车消防安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并加强对市民进行电瓶车蓄电池选购、安全存放知识的宣传普及,共同筑起电瓶车蓄电池全链条安全监督管理防线。

  1. 使用原配电池:国家将电瓶车纳入CCC认证产品目录,实行强制性管理。获证电瓶车的整车及其电池、充电器等零部件,经过严格的试验验证,各项技术参数匹配,具有过充、过热保护功能。消费者购买电瓶车时,应整车购买。如需加购或更换电池,应选购与电瓶车合格证信息(电池生产厂商、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匹配的电池,否则易引发火灾事故。

  2. 慎购梯次利用和低价电池:《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一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翻新产品”。使用汽车退役动力电池进行梯次利用的,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在产品显著位置作出“梯次利用”相关标识,并标明标称容量、标称电压、梯次利用企业名、地址、产品产地、溯源编码等信息。花了钱的人价格明显低于原配电池,又未依法在产品显著位置标示梯次利用产品相关信息的电池,建议慎重辨识,咨询有关专家后再决定是不是购买!

  3.选购标识规范的电池:标识规范的产品应有警示标识、产品的名字、厂名厂址、执行标准、说明书、合格证等。不购买标识不规范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