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成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出路

   时间: 2024-04-27 13:55:31 |   作者: tg淘金网最新版本

  【编者按】史上最严的第三批环保督查,让有色金属行业嗅到一丝浓浓的火药味,随着稀土打黑力度的空前加强,电解铝去产能攻坚战加码, 废铅酸蓄电池行业违规回收这一行业乱局或也有望继续改善,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成为废铅酸蓄电池行业规范回收的出路。

  废铅酸蓄电池回收乱象由来已久,早在2010年工信部颁布的《电池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预防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指出,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废铅酸蓄电池有组织的回收率已超越90%以上,而我国有组织的回收率不到30%。并明确我国还没有由铅酸蓄电池生产商或再生铅生产厂商建成的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回收网络。6、7年过去了,这一有组织回收的比例基本未变。

  而据全国铅酸蓄电池行业协会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统计,全国铅酸蓄电池产量为3.06亿kVAH,同比增长7%左右,2016年废铅蓄电池产生量高达400万吨,若按上述回收率测算,每年非法流通到市场的废铅酸蓄电池数量,令人堪忧。

  但由于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业准入门槛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也不具备独立建设分布广泛的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的能力,加上2015年7月1日起,再生铅企业即征即退50%的税收扶持政策修订为30%,从2016年1月1日起征收了4%的消费税以后,正规铅酸蓄电池公司制作成本两度增加,更纵容了非法铅酸蓄电池回收企业入市,并加剧了环境污染。

  据媒体报道,废铅酸蓄电池除部分发生在企业和事业单位之外(占20%左右),大部分发生在社会源消费领域(80%左右),需要在末端后补市场进行零星收集,而在实际购进中,因没办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或收购凭证),因此导致增值税链条断链(或无法结算)。回收环节税票的缺失也对正规企业造成麻烦,阻碍了合法回收渠道的畅通。因为缺少进项税的抵扣,也增加了正规企业的税负,在与个体回收商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此外危险品专用车辆运输价格也远高于普通车辆,这也增加了正规公司参与回收的门槛。

  据了解,由于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引发的铅污染事件高发,且废铅酸蓄电池若不按操作规范要求做收集、拆解和回收,可能向环境释放硫酸及铅、锑、铋、砷、镉等重金属物质,造成了一定的环境污染,特别是拆解过程是产生污染最严重的阶段。因此,国家对涉铅行业的环境问题,一直是整治、规范的重点,并层层加码。

  2011年5月9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涉铅企业提出一系列更加严格的要求,这中间还包括:通过严格环境准入,落实卫生防护距离;规范企业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完善基础工作,严格企业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采取严格措施整治违法企业;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等措施,逐步加强铅蓄电池等涉重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并表示要严格落实重金属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2014年,环保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发布《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精确指出要加强含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环保部、公安部和发改委在2016年6月联合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除铅酸蓄电池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水净化处理污泥外,铅酸蓄电池回收过程产生的废渣、含重金属污泥,经拆散、破碎、杂碎后分类收集的铅酸蓄电池也属于危险废物。

  并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废铅酸蓄电池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中明确,具有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才能从事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处置等经营活动。

  2016年12月26日,环保部发布《铅蓄电池再生及生产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进一步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提出了专业的要求,将废铅酸蓄电池列为重点控制类别,并详细规定了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的要求,鼓励废电池收集企业应用“物联网+”等信息化技术建立废电池收集体系,并通过信息公开等手段促进废电池的高效回收。

  废铅酸蓄电池规范回收的政策日益严格并规范。套用环保部固态废料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何艺博士的说法,“传统的正规电池生产企业,经过几年整治,环境污染问题已得到有效控制。从整个行业来说,最大的问题是回收利用体系还不够完善”。

  2017年7月26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研讨会,令市场看到一丝改善的曙光。

  2017年7月26日,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研讨会在国家发改委召开。此次研讨会目的是研究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式;讨论完善统计、核查、评价、监督和目标调节等制度的方法和途径;提出回收利用目标和分解落实方案。

  据上海有色网了解,电池产品(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并非第一次提出,早在2013年3月,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 中,就明白准确地提出要建立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体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回收利用行为。

  其中针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描述中,精确指出,要制定《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提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具体机制和操作方法,明确生产企业(进口商)的回收责任,督促企业在设计和制造环节最大限度地考虑产品废旧回收时的便利性和可回收率。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销售者、消费者参与回收利用的积极性。

  对规范回收利用行为的描述规定,依法规范个体商贩废铅酸蓄电池回收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拆解和土法炼铅等行为。完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鼓励生产企业通过其零售网络组织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支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专业回收企业和再生铅企业共建回收网络。加强对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储存、运输全过程的监管。支持规模化、规范化的铅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设。

  在2016年5月由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电池中国网联合举办的“循环困局---铅酸蓄电池回收与铅再生商业模式探讨”主题沙龙上,业内专家就指出,强力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责任制度或是铅酸蓄电池回收问题的破局之道”。

  2016年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确定对电器电子、汽车、铅酸蓄电池和包装物等4类产品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针对铅酸蓄电池,引导生产企业建立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采取自主回收、联合回收或委托回收模式,通过自有销售渠道或专业企业在消费末端建立的网络回收铅酸蓄电池,支持采用“以旧换新”等方式提高回收率,并探索铅酸蓄电池生产商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方式。

  并明确,“率先在上海市建设铅酸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处理利用采取‘销一收一’模式回收的废铅酸蓄电池”。

  2017年5月28日,超威集团、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上海有色网在浙江省长兴县举行全国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上海示范区合资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三方将结合各自优势,强强联合,推动全国铅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体系建设,此举标志着全国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迈出了重要一步。

  显然,“生产者责任延伸责任制度”已成为业内解决铅酸蓄电池回收问题的共识,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未来或有望线日,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铅酸蓄电池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方案研讨会,较此前更进一步的提法在于三点,一是提出建立铅酸蓄电池的编码标准,正如国家发改委环资司马荣副司长在会上指出的那样,“统一的编码标准是建立铅酸蓄电池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系统的基础”。

  二是提出建立规范的回收利用体系。一方面,要依托生产商的营销网络建立逆向回收体系,实施网点登记;另一方面,鼓励蓄电池骨干生产企业和规范利用企业之间通过股权合作、商业协作等方式“强强联手”,发展合作伙伴关系。

  三是对环保危险废物管理进行改革创新。“铅酸蓄电池骨干企业要对依托其销售渠道建立逆向回收网点临储、转运和仓储等进行集中申请”。

  充分显示了依靠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责任制度”来解决铅酸蓄电池回收问题的想法已基本成熟。但正式推出或仍需假以时日。

  2011年,环保部下发《关于加强铅酸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行业的污染防治工作,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废铅酸蓄电池回收的行为,取得了积极成效。

  2013年3月,工信部、环保部、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意见》,充分明确了国家对铅酸蓄电池产业进行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目标。

  2015年10月27日,工信部发布了重要的公告称,为促进铅蓄电池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其对2012年发布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而《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将在《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正式对外发布之日废止。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规定,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系统,或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等相关单位对废旧铅蓄电池进行相对有效回收利用。企业不可以采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再生铅公司制作的产品作为原料。鼓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利用销售渠道建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机制,并与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要求的再生铅企业一同建立废旧电池回收处理系统。

  2015年12月7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酸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固体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2016年修订版)将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转移危险废物的,一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向危险废物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申请。移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任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

  2016年12月13日,国家工信部印发《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政府将对再生铅生产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也对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规定 “废铅蓄电池预处理项目规模应在10万吨/年以上”。

  《再生铅行业规范条件》还要求“企业预处理车间地面一定要采取防渗漏处理,一定要具有废酸液回收处置、废气有效收集和净化、废水循环使用等配套环保设施和技术”、“需脱硫处理或熔炼尾气脱硫”、“废铅蓄电池预处理及熔炼设备必须配套负压装置”。还量化了对回收环节的约束,如“废铅蓄电池破损率不能超过5%”,为回收、运送过程中自然破损的废铅蓄电池得到安全合适的处理提供了相应依据。

  总体看来就是,政策愈加严格,行业准入门槛日益提高,再生铅行业经历一轮轮洗牌,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但回收行业的无序状况依然存在。

  2014年9月,万里电池投资重庆德能 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后者为一家回收处理废旧铅蓄电池的大规模的公司),从该公司获得废旧电池回收授权,并向其销售废电池及含铅生产废料。这样不仅满足万里电池的生产经营需要、完善了公司产业链,更保证了废旧电池的规范回收,减少了不必要的环境污染。经过这几年的经营,万里电池已在西南片区建立了成熟的销售及回收网络,实现铅蓄电池在现有渠道内的双向流通,同时还在积极布局全国回收网络。

  2015年9月,全国政协副主席马培华,在浙江省湖州召开的主题为“布局‘十三五’——电池环保产业趋势与创新发展”的首届中国电池产业绿色化发展研讨会上指出,要加快铅蓄电池绿色市场的建立和回收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电池生产要在全流程推广清洁生产的基本工艺,并发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优势做好电池的回收和利用工作,实现废旧电池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同时要适应新形势下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大力度发展绿色能源和绿色电池。

  2015年9月,南都电源宣布以约3.16亿元收购华铂科技51%股权,开始进军铅回收领域。天能集团废铅蓄电池回收解决能力有了很大提高,该集团年回收30万吨废铅蓄电池清洁化再生技术改造项目已经正式竣工投产。

  在本次会议上还签订了《推行蓄电池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策略合作协议》,成立了中华环保基金会电池污染防治和救助专项基金,并由国家环保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及超威集团等单位联合发起成立“电池产业绿色循环发展联盟”。

  2016年5月12日,包括河南豫光、江苏新春兴、保定港安、湖北金洋、美国江森自控、浙江超威、上海杰士等再生铅和蓄电池骨干企业和上海鑫云、上海金桥、上海秦岭、上海楚鑫等在内的多家专业持证回收企业齐聚一堂,就废铅蓄电池回收面临的问题展开讨论,这也是全国上下游及中间环节的就该问题首次面对面商谈。

  2017年3月21日,由环保部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依托单位超威集团倡议,社会各方自愿发起成立了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参与委员会的企业,其铅蓄电池、再生铅产量均超过全国产能80%,包括超威、天能、骆驼、风帆等知名铅蓄电池企业,湖北金洋、江苏新春兴等再生铅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共21家。同时,包括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等相关社会组织参加委员会。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与国家环境保护铅蓄电池生产和回收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将启动《铅酸蓄电池用再生铅》团体标准的起草工作。

  今年5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专栏在工信部消费品工业司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国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工作有了一个全面的信息发布和检索平台,将为规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专栏上线以后,将主要发挥三方面的非消极作用。一是公告企业查询和检索平台。二是有关政策信息发布平台。三是社会舆论监督平台。

  2017年5月,超威与上海鑫云贵金属再生有限公司、上海有色网共同签订合作协议,三方利用各自在铅蓄电池生产、回收网络、回收渠道、大数据及线上资源等方面的不同优势,打造上海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模式。

  2017年5月,上海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国家环保铅酸蓄电池生产和回收再生污染防治工程技术中心“铅蓄电池回收试点委员会”举办的第二次“上海市铅酸蓄电池营销及回收网点建设试点单位座谈会”在沪召开。

  上海蓄电池环保产业联盟提出上海在运行销一收一模式,回收中所遇到的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案与政策需求清单,探索突破目前存在的瓶颈问题的可行性方案,而各参会企业代表也就各自企业组织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的情况做了介绍。据悉,各蓄电池生产厂已经在尝试通过销售网络逆向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积极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但根据几家蓄电池生产企业的反馈,在开展逆向回收、“以旧换新”时普遍遇到了几点问题亟需解决:收购废铅酸蓄电池无税票入账、缺乏法规依据约束末端销售网点废铅酸蓄电池流向等问题。

  2017年6月9日,骆驼股份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公司在全国多地布局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工厂,利用公司密布全国各地的成熟销售网络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实现蓄电池在自有渠道内的双向流动。

  超威集团也利用全国30万个铅蓄电池销售终端,已在北京、天津、山东等10多个省市同步启动逆向回收废旧铅蓄电池的渠道与平台。目前超威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网络建设已经正式形成。